人才培养工作信息管理系统
自治区级新增基地申报-操作指南

操作指南:
一、在本系统(新疆人才培养工作)中登录(登录新疆人才培养工作),登录帐号,请添加QQ:2889018857获取,添加QQ时的验证信息请填写单位名称。使用过程中有问题,可通过此QQ进行咨询。
二、登录成功后,进入“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”-“自治区级新增基地申报”,点击“申报”按钮。
三、填写“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”,全部填写完成并核查无误后提交,如缺少资料,可点击“临时保存”将已填写的内容保存为草稿,便于材料准备好后再次提交。
四、确认提交后,申报信息会提交至主管部门,此时申报单位需联系主管部门进行初审。
五、主管部门登录系统,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,对审核不通过的材料,填写回退原因后回退至申报单位。
六、初审通过的材料,申报单位登录系统,点击“生成表格”后“下载表格”,对下载的表格进行打印盖章,报送主管部门。
七、主管部门收到初审通过并盖有申报单位公章的材料后,加盖主管部门公章,登录系统点击“提交自治区人社部门”,上传盖有两公章的表格扫描件。
八、自治区人社部门对主管部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。